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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邮鸿基万和小区物业非法强占业主商品房作为员工用房, 强盗行为

发布日期:2025-08-05 22:18    点击次数:141

我是鸿基万和城业主盛女士,2018年全款92万买的毛坯房,房户证都有开发商未交钥匙,钥匙由永和物业保管。2025年6月17日至6月21号门才被打开,打开门后发现里面被他人装修入住.我立马报了警,经了解住在室内为小区物业名为南京永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,非法装修占用,作为物业员工用房,希望当地街道和住建介入调查。尽快归还盛女士的房子。

一、法律依据

业主财产权保护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一条,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权,物业无权擅自占用业主房屋。物业将商品房改作员工用房属于无权处分行为。

侵占罪的界定

侵占罪要求非法占有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、遗忘物或埋藏物,且数额较大。物业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,若个人或单位非法占有且拒不退还,达到当地标准可能构成犯罪;否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。

二、违法后果1

民事责任

业主可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八十七条,要求物业承担停止侵害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。

行政处罚

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六十二条及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物业擅自改变管理用房用途的,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处1-10万元罚款;有收益的需用于共有部位维护,剩余部分按业主大会决定使用。